一起因“误会”引发的故意伤害案
2024年9月,胡某某因酒后误将李某认作司机,要求其送往某地。李某因胡某某的误会与其发生言语争执,进而对胡某某实施殴打,造成胡某某轻伤一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作出有罪判决,但胡某某认为量刑过轻,遂向本院控告申诉窗口信访,要求抗诉改判。
部门合力释法析理解“心结”
“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但当事人心结未解,矛盾就永远存在。”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经初步审查确认判决无误后,为切实解开胡某某心结,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共同分析矛盾根源,针对其提出的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量刑依据等问题开展释法说理工作。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接谈,胡某某最终释怀,并对检察官的接访工作表示满意。

这起案件的矛盾化解,是五华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通过建立多部门联合释法机制,实现从“结案事了”向“案结事了”的转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将每起案件都打造成传递法治温度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