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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检动态】新法护航 检察公益诉讼助力文物保护
时间:2025-03-04  作者:张明真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于1982年11月公布施行,是我国文化领域的第一部法律。2024年11月8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了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文物保护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近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与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共同召开文物保护法治化与检察公益诉讼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文物保护法,共同探讨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与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机制。

座谈会上,双方围绕如何更好地加强五华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发挥文物对文化传承的作用和今后如何协同开展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发言和讨论。同时,区检察院展示了自主研发的“文护之眼”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利用科技赋能办案,全面履行文物保护职责。

区文旅局作为文物保护工作的主力军,详细介绍了本区文物领域保护工作的现状,阐述了当前的管理模式与举措、面临的挑战以及近年来取得的成果。

副检察长黄波克表示,五华区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文物资源丰富。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对文物保护的公益诉讼职能,区检察院与区文旅局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就文物资源保护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区文旅局与与区检察院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强化沟通协作,切实守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新法的实施为文物保护注入了法治新动能,检察机关与文旅部门将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深化协作、创新机制,强化履职担当,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守护历史文化遗产。五华区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独特价值和作用,以扎实办案成效助力五华区文物保护工作,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民族文化自信提供坚实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九十九条

因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严重损害或者存在严重损害风险,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照有关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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