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强基
【全民反诈在行动】从欺骗司法机关到诈骗受害人,检察官带你识破电诈新招
时间:2025-08-05  作者:赵士凯  新闻来源:综合业务部  【字号: | |

“你好,我是X省X市X区人民检察院,有一个案件犯罪嫌疑人在你们辖区,当事人不接外省拨打的电话,希望你们帮忙打电话通知···到案。”


近日,五华区检察院窗口部门多次接到自称外省某检察院检察官的电话,对方以我辖区人员涉刑事案件且拒不接听外省拨来电话的理由,请求我院使用本单位座机协助联系其指定的“犯罪嫌疑人”。


接到来电后,五华区检察院窗口部门通过正规渠道主动联系来电中自报的检察机关,经核实,来电人员、内容不属实。分析认为:来电方试图蒙蔽司法机关,利用司法机关座机电话拨打时同步显示来电单位的方式,为其实施电信诈骗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检察机关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智能化、跨境化、链条化特征,诈骗方式从传统的“冒充国家机关→诈骗受害人”转变为“冒充国家机关→欺骗国家机关→诈骗受害人”,此方法具有第一环节成功率低,但第二环节成功率高的特点。各单位对外公布用于服务群众的电话可能被不法分子掌握,各人员、各单位并非必然是电诈禁区,不可自我放松压力,要持续筑牢反诈意识,先“打”后“防”,杜绝无意中为违法犯罪"搭桥铺路"。不明来电要“三问两看一核对”,共同切断犯罪链条,守护社会安宁。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检察长信箱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创文明单位  树检察之德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律师预约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互动平台  
五华检察官方微博
五华检察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