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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法微语】文明“酒桌喝” 警惕“酒桌祸”
时间:2025-07-23  作者:赵士凯  新闻来源:第一检察部  【字号: | |

“哐当”一声

酒瓶砸到头上

血瞬间顺着额头淌下来

受害人直接瘫倒在地

不省人事

.......



案情回顾:贪杯酿苦果

近日,辖区内发生一起因饮酒过量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张三(化名)与朋友聚餐期间饮用白酒数杯,席间因琐事与同饮人李某发生口角。醉酒后的张三情绪失控,拿起桌上酒瓶砸向李某头部,造成李某头部受伤,昏迷不醒,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张三酒醒后懊悔不已,但因其行为已触犯刑法,被公安机关送至看守所羁押,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批准逮捕。等待张三的或将是“铁窗泪”+“赔偿金”。




法律解读:醉酒不免责

很多人认为“酒后失控不算错”,但法律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若致人重伤或死亡,量刑可升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



检察官提醒:饮酒不拼酒

酒桌文化≠“拼酒文化”

劳累之余

算好饮酒账。酒后伤己、伤人,无论是否构成犯罪,伤人者都需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赔偿,可谓“既坐牢又赔钱”。



升学之际

金榜题名之际,亲朋齐聚同庆时,饮酒当适可而止,莫让醇醪反添愁绪。



整治违规饮酒之时

公职人员须深入学习并牢记本省明确的8项纠治重点及5项工作措施,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觉,在行动上确保严格执行,坚决摒弃任何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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