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普法强基
【检法微语】行政复议新规亮点多:复议申请指南与检察监督全解析
时间:2024-12-07  作者:杨晓蕾  新闻来源:第四检察部  【字号: | |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行政复议法》围绕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宗旨,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决定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对行政复议制度机制予以完善,使其行政复议的解纠、救济和监督三大功能的优势在实践中充分、有效的发挥。




何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方式:书面申请为主,口头申请为辅


行政复议向谁申请:

a.如果不服某人民政府职能机关的行政的行政行为,向该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b.如不服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的行政行为,即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上级司法局)提出申请;

c.如不服人民政府的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d.如果是不服海关、国家安全局、矿山安全监察局、税务局等实行垂直领导体制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向其上级主管的行政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受理范围:

包括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决定,行政许可,确认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征收征用决定,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滥用行政权利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拒绝履行或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未依法给付社会保障,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行政协议,政府信息公开及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等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与检察院:



检察院如何履行监督职能:

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范围:

包括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或者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再审行政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当事人认为行政审判中审判人员存在违法行为或人民法院行政案件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


检察院受理渠道:

来访、邮寄相关材料及拨打12309全国统一受理电话申请监督。


当事人提交哪些材料:

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


申请检察院监督期限:

当事人应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作出决定后不服的六个月内;

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下列情况,六个月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监督监督申请:

a.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生效判决、裁定的;

b.原生效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主要依据系伪造的;

c.据已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d.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注意:六个月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




五华区检察院与五华区司法局会签《关于行政复议引入检察参与合作机制的实施办法》,与五华区人民法院制定《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且成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为加行政复议、行政审判与行政检察监督的衔接,形成合力,携手共同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检察长信箱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创文明单位  树检察之德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律师预约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互动平台  
五华检察官方微博
五华检察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