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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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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本院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检察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KMWJ202503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90,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0元
采购需求: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未检品牌的社会知晓度、影响力和公信力,生动展现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担当与作为,特采购未检品牌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朱某三次盗窃多肉案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我院办理的朱某三次盗窃多肉案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为增强公众对司法工作的理解与认同,展现检察机关在案件办理中的履职过程、法律适用及指导意义,现拟采购该专业案件的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需求详见附件2-《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朱某三次盗窃多肉案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交货期限:供应商需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视频制作,并提交初稿给采购方审核。
交货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文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包含: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格式见附件3)。
3.其他证明材料(如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货币:人民币(含税)。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昆明市普吉路300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评审方式
本单位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同等且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300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34878
附件:
1.《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品牌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朱某三次盗窃多肉案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宣传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采购项目报价单格式》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