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宣传走廊打造建设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项目概况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本院财务及内控制度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选聘供应商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提供党建宣传走廊打造建设项目,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党建宣传走廊打造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MWJ202405
预算金额:6万元
施工期限:30个工作日
施工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指定地点
本次竞争性比选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每天9:00—16:30发送报名邮件至373447989@qq.com,报名邮件请使用以下格式,否则不予受理。
邮件标题:**项目**公司报名; |
邮件正文: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
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扫描件,扫描件请自行进行水印处理。 |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云南省昆明市普吉路300号)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普吉路300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4134878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