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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检察院公示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成效
时间:2021-07-21  作者:  新闻来源:五检  【字号: | |
     政法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开展以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精神和最高检、省院、市院关于抓好政法机关教育整顿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敢于动真碰硬,压紧压实责任,聚焦“八大顽瘴痼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除痛点、治堵点、攻难点,取得了显著成效。

现将整治成效予以公示,诚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综合运用“一把手”讲党课、政治轮训、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签订《公开承诺书》、手机彩铃提示等方式,强化思想认识,全体检察干警思想受到深刻洗礼,如实记录、报告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做到“逢问必录”。结合干警主动填报情况,对2018年以来三名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开展倒查,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线索1件,现已将线索移送区教育整顿办;2名检察人员主动说明2017年违纪行为违反“三个规定”。制定《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细化落实三个规定的具体措施,解决三个规定执行不彻底的问题,进一步防范违反三个规定行为的发生。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司法公正。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通过动员部署会、政策解读、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深入宣传禁止检察人员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相关政策。通过全面自查结合智能化数据排查,共排查出涉及我院干警家属从事经营活动信息为22人29家市场主体,其中注销(吊销)19家、续存10家,经排查,涉及人员均不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涉及的市场主体均与我院无业务往来。通过干警主动报告家属从事律师职业信息,排查出2名干警家属违规代理我院案件,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活动情况。针对此类问题,我院同步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亲属从事律师、司法中介等职业报备办法(试行)》、《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明确检察人员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政策界限的办法(试行)》,引导和督促检察人员进一步掌握相关纪律要求,明确纪律红线和廉洁底线,纯洁工作圈、生活圈、朋友圈,杜绝亲属子女在本人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情况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76名在编检察干警、60名合同制书记员、50名离任干警及家属全部纳入专项整治范围,积极主动填写了自检自查表。在院内设立检察长信箱,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邮箱,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将干警及家属信息移交市级机关统一进行智能化排查,多渠道掌握本院工作人员违规参股借贷情况的底数。截止目前,我院未发现存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通过整治,引导和督促检察干警进一步明晰相关纪律要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规范和纯洁社会交往行为,有效杜绝违规问题的发生。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自查。共开展政策宣讲4次,组织开展自查填报5轮,涵盖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聘用制书记、离退休人员。1名检察官填报存在“有罪不究”情形。二是深入开展评查。围绕不捕、不诉、撤诉、移送单位撤回、改变定性等情况,开展自查案件3400件,组织交叉评查367件,最终确定无过错案件3364件,认为存在瑕疵的案件36件。对评查发现的办案中存在的36个瑕疵问题,已按要求逐案进行了整改。对干警主动报告并核查认定的1起有罪不究问题,已将承办人调离执法岗位。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了检察人员能动司法意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有力解决刑事办案中重配合、轻监督制约问题,有效发挥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更加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五、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情况


通过对五华区监狱、五华区看守所、五华区法院从1990年至2020年办理的减假暂案件进行排查。总共排查案件16173件,对评查发现的198个问题提出口头检察建议11个,发出书面检察建议1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现已全面评查完毕。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检察与云南省五华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管理办法》,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坚决纠正和遏制违规违法“减假暂”问题,进一步提升监督能力。



六、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通过自查和组织排查,我院共梳理确定离任后从事律师行业人员为5名,其中通过信息比对,发现1名干警离职后从事律师执业,且在我院2015年办理的案件中违规担任辩护人,现该情况已移交司法行政机关处理。为防止类似情况发生,我院牵头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昆明市五华区司法局关于从严管理法院、检察院离任工作人员从事法律执业的十条规定(试行)》,有效阻断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业的渠道,铲除司法掮客滋生的土壤,不断优化司法生态。



七、整治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全院76名干警填报了《检察人员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情况自查报告表》,做到全覆盖、情况明、底数清、数据准。对近年来开展的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会计凭证、备案合同、采购台账及相关政策、制度、文件,开展项目评查。将近年来我省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违法违纪公司名单与我院开展项目进行比对,制定我院班子成员、项目主管、参与部门工作人员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职责清单,突出关键少数、压实责任。经过自检自查,现尚未发现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事项及人员,尚未发现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问题的重要线索。针对专项整治暴露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我院内部制度;根据检察机关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特点,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要求形成了《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制度汇编》《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内控管理手册(试行)》,建成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和省、市院管理要求的单位内控制度体系。




八、整治检察业务中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问题方面


通过3轮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专项整治填报和专题动员,共有24名干警填报在工作存在“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督虚化”的情况。经甄别核实,认定11人21件案件存在“监督不到位、监督不力、监督虚化”问题,现涉及人员及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通过整治,进一步增强检察人员法律监督意识,确保监督工作不偏、不虚、不空,自觉把监督责任落到具体案件办理的全过程。


下一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将围绕突出问题,找准弱项短板,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不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和检察担当,以更优质的检察产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和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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