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的侵害呈现多样化、多类型的态势,受侵害的民事权利从财产权利等一般民事权利扩张至包含精神伤害在内的人身权利,检察机关有责任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4年1月初的一天凌晨,被告人马某趁租客小美(女,化名,未成年人)父母不在家,私自进入房间强行对其实施猥亵。
被害人小美与被告人马某系邻居熟人关系,遭受侵害后心理受到创伤,经专业机构评估,其后续可能面临一定时期的心理康复治疗。案发后被害人未获得赔偿。
用法治方式为未成年人“撑腰”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庭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最终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意见,支持了小美的诉请,判决对方赔偿小美各项损失14400元。
庭审过后,检察官对小美进行回访,就其生活、心理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并积极与司法社工对接。小美还未完全摆脱心理阴霾,检察官从学习状态调整、心理调节等方面对其进行耐心、细致地疏导,鼓励其遇到困难时及时向身边的人寻求帮助。
“谢谢你们一直记得我们,关心我们,希望小美振作起来,不要辜负这么多人对她的帮助。”检察干警主动亮牌,小美的妈妈对检察机关开展综合履职情况进行了扫码评价,并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满意”选项。
案结情未了,五华区检察院将以评价回访工作为抓手,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扎实开展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评价回访,通过面对面、心贴心交流,认真做好问题研判、溯源整改和回访问效,提升帮教质效,更好关爱和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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