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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来信 我即办!一封来信背后的五华检察故事
时间:2024-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谢谢检察官,没想到你们对我的来信这么重视,我没有来到现场就收到了法院的结案通知书,我的案件终于了结了,感谢你们。”

这是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在落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的同时,把“高质效处理好每一封来信”作为办信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主动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把群众来信当家书

五华区检察院控申部门树立“把群众来信当家书”的工作理念,带着责任和情感,用心用情对待每一封来信。

2021年3月,邓某某经营的火锅店因销售无法追溯来源的牛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火锅店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也未缴纳罚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催告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随后邓某某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3年10月,邓某某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违法行为时其已退出火锅店经营,不应承担行政处罚责任为由,使用书信方式向五华区检察院申请监督。

控申部门收到来信后,第一时间向邓某某核实相关情况,因邓某某身处外省,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乘坐飞机和高铁,承办检察官遂以视频方式向邓某某了解核实案件情况。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其符合《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的受理条件,及时导入了行政申诉案件办理程序。



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访一次”

五华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法院调取了原案卷宗材料,向相关知情人员了解核实了有关案件情况,认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询问笔录、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证据对火锅店下达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以及法院作出准予强制执行裁判的行为并无不当。为使邓某某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争议化解,承办检察官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调会,释法说理后,邓某某当场表示愿意缴纳罚款。至此,本案的争议事项得以实质性化解。



变“事后治理”为“事前预防”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预防市场主体恶意注销,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五华区检察院坚持“一手托两家”,针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行政处罚、文书邮寄送达、个体工商户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综合性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您来信,我即办。五华区检察院将集中力量办好各类涉民生控告申诉案件,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心用情做实做优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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