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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安排部署,增强检察机关履职能力,梳理社会治理中的痛点堵点难点,促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近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拟对放火案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邀请五华区人大代表、街道办事处监督委员会主任及侦查机关代表出席。因犯罪嫌疑人系精神障碍患者,处于医疗期间不能到场,听证邀请了当事人亲属、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到场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见证了听证过程。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次听证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对本案的量刑情节、法律适用、适用相对不起诉理由进行了详细阐释。听证人员广泛听取了来自犯罪嫌疑人亲属、社会工作者等多方意见。听证各方对具有社会危险性精神障碍患者后续的管控、治疗和回归社会的渠道,患者家属的社会救助及生活保障,社会多方治理协同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进行闭门评议,综合考虑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认罪认罚态度及案件办理后效等方面发表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同时,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针对案件反映的社会问题发表了倡导性建议,并与承办检察官共同商议以典型案例的办理促进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问题整治,努力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此次公共安全类案件听证工作的开展,充分体现了“三个效果”在案件中的有机统一——以法律手段维护大局稳定,彰显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监督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释法明理将治罪与治理并重,强化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继续找准法律监督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紧密结合点和着力点,立足于“三个效果”,持续加强司法办案的公开度、透明度及民众参与度,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凝聚社会力量,展现检察担当,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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