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部署,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履行法律职责,促进司法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月5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一场拟对危险驾驶案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由检察官李博钰主持,邀请两名听证员出席,侦查机关代表、当事人到场参加听证,人民监督员见证听证过程。
案情回顾
犯罪嫌疑人马某当晚在朋友的餐馆喝酒,朋友将他的车开回住处停好,又把马某送回家,马某在进屋前,因为担心楼上晾晒的衣物滴水落在车上,又重新打火去挪车,在倒车时碰倒了后方停放的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倒下又带倒一辆电动车,马某在跟摩托车主协商赔偿时,两人起了冲突,摩托车主就报了警,事后,马某也赔偿了摩托车主的修车费用。
五华区检察院在受理本案时,两高两部出台《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单纯的酒后挪车本可以做法定不起诉,但马某同时有《意见》上列明的从重处罚情节,经过血检,其酒精含量还较高,因此,对马某如何处理,是一诉了之,还是在法律的框架内可以对他适用相对不起诉,参考听证员的意见。
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案件事实,并根据《意见》对案件情节与相关法律适用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在新规定下,就本起案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是否符合法律的精神,听取听证员的意见。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们对案件进行了讨论,并就本案的事实、法律适用等发表了意见,一致同意对本起案件不起诉,并表示法律是温暖的,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的这个决定对于嫌疑人更有意义,更体现出司法温度。
公开听证不仅让案件办理的过程公开透明,同时让更多人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推动检察听证常态化,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通过阳光检察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