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五华区法治校园建设,一直以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选派以院领导为主的检察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园安全检查,促推学校建立并完善预防性侵害、防控校园欺凌等工作机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送法进校园,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宪法晨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近日,五华区检察院接到辖区内一小学线索反映,其在读的一名六年级学生由于父母准备离异而监护缺失,独自居住在出租房内,由同班同学母亲顺路接送上学,晚上回家独自吃方便面度日,多次在学校内崩溃大哭。接到线索后,五华区检察院及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了区民政局、区教体局、辖区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并联合学校联系该名学生父亲进行约谈。
2022年1月,在《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之际,五华区检察院制发了全省首份家庭教育令,实现了云南省首创,并配合《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创立了“训诫+督促监护+家庭教育指导”的工作模式。
此次,针对孩子背后的不合格家长,五华区检察院延伸法治副校长职责,通过介入干预等方式对其父亲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同时,对“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责令其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能动履职,将未成年人检察主动融入“五大保护”,找准检察机关与其他“五大保护”的结合点,通过履行司法保护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协同各方发挥作用,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