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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检察院依托侦协办开展案件会商,推动野生动物保护
时间:2023-12-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穿山甲鳞片治病效果奇特!珍贵药材!一片难求!你是否听到过类似的声音?错误的认知、大量的捕杀,已经严重威胁到穿山甲等野生动物的安全,使其成为濒危野生动物。

为打击犯罪,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2月12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类案商讨会。会议在公安五华分局召开,五华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纲,五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吴云峰,公安五华分局法制大队及“郝某某等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专案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在办的郝某某等人在昆明等地买卖穿山甲、鹅喉羚角制品、蒙原羚(原名黄羊)角制品、黑熊骨头制品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一案展开,专案组成员就案件侦查过程中查明的事实、办案经过、存在的困难等进行汇报。

吴云峰对该案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办案意见,并对案件的进一步侦查提出技术性指导意见。

郑纲副检察长指出:首先要做好“救助员”。保护野生动物是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共同的职责,务必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其次要当好“监督员”。对案件坚持全面审查,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确保案件的处理体现“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最后要充当“宣传员”。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履行谁执法、谁普法的职责,确保办一案、宣传一片的办案效果,从打击和引导两方面出发,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爱护野生动物的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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