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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媒体报道 五华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全程实质监督+制度闭环,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时间:2026-04-22  作者:  新闻来源:云南法治报 云南网  【字号: | |

近日,五华区检察院推动人民监督员深度嵌入检察办案,构建实质监督新格局被云南法治报、云南法治网、云南网等媒体报道。五华区检察院紧扣法律监督职能,聚焦案件办理、裁量研判、帮教矫治、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依托“华小智”智慧案管品牌,特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全程评议、全程跟踪,通过不公开听证、实地回访、综合评估等方式,构建听证研判—过程监督—结果评价的闭环监督模式,有效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公信力,是五华区检察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


云南法治报、云南法治网


17岁,不起诉,专门学校,矫治……

少年阿峰的故事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对17岁的涉案未成年人阿峰依法作出最终不起诉决定。历时8个月,从附条件不起诉、漏罪研判到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专门教育,在精准司法帮教下,这名曾叛逆不羁的迷途少年终于回归正轨。

在此过程中,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全程实质监督,既以主动接受监督坚守法律底线,又以司法温情引航迷途少年。


考察帮教

阿峰是五华区一所职业院校的学生,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平时忙于生计,对其疏于管教和陪伴。2024年8月,阿峰跟着他人在五华区一便利店盗窃,涉案财物价值达数千元,同案成年主犯已被依法判刑。2025年7月,案件移送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初期检察机关曾考虑作出相对不起诉办结该案。

但讯问时的细节改变了检察官的想法。“他父亲急着替他辩解,话没说完,孩子就梗着脖子顶撞道‘是你懂还是我懂’。”承办检察官章锟回忆说。当时阿峰态度张狂、言语冲动,对长辈缺乏尊敬,无视法律。

考虑到其行为亟须纠正,同时综合其系初犯、从犯、已认罪认罚等情节,2025年8月29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时设置6个月考察帮教期,给这名叛逆少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漏罪突现

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检察机关排查发现,阿峰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作出前,还涉嫌一起寻衅滋事漏罪,致一人轻伤二级。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统筹协调,相关线索划转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并案办理。

按常规,在考验期内发现漏罪一般应撤销附条件不起诉、依法起诉。但检察机关核实后发现,阿峰在该案中同样是从犯,未参与核心打斗,家属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社会危害性较小。

为兼顾惩戒与挽救,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不公开听证会,选聘具备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人民监督员,联合律师、教育工作者共同评议。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对漏罪不予追诉,维持附条件不起诉,延长考察期1个月,送专门学校矫治。检察机关全面采纳,该案成为五华区检察机关依托附条件不起诉适用专门教育的首例案件。

真诚悔过

今年1月,检察机关联合人民监督员走进专门学校,实地监督阿峰接受专门教育情况。见到熟悉的工作人员,曾经桀骜的少年褪去锋芒,语气诚恳地说:“以前我太不懂事了,现在我知道错了,感谢你们把我送到这里,我在这里学到了很多道理。”

在专门学校封闭式接受教育期间,阿峰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参与行为养成训练,还被推选为宿舍长,帮老师管理宿舍。回归原校后,他主动加回此前因赌气删除的老师微信并真诚道歉,与父亲的关系也变得和睦融洽,实现了脱胎换骨的转变。

见到这一幕,人民监督员李晓强感慨道:“检察机关没有放弃这个孩子,而是用耐心和温度给了他重来一次的机会,既有法律尺度,又有司法温度。”

一案破题

作为辖区首例探索案件,检察机关从专门教育适用流程、多部门对接,到审批、经费保障、文书规范,逐项细化磨合,梳理形成标准化工作流程,破解了“不会办、不敢办”的难题。

以此案为契机,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下,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教育体育局、专门学校等部门,健全涉案未成年人专门教育衔接制度,明确办理流程与帮教保障,为后续同类案件办理筑牢基础。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容不得半点敷衍。我们将依托案件规范化管理+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机制,继续把教育挽救做深做实。”章锟介绍,他们将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保障,为迷途少年铺就一条看得见、走得通的回归之路。


云南网


昆明五华创新举措

护航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


近日,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结一起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间发现漏罪的复杂案件。在人民监督员的全程监督下,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阿峰(化名)作出维持附条件不起诉、延长考察期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的决定。这一案例成为五华区首例附条件不起诉期间发现漏罪后,将涉罪未成年人移送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的典型案件,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新的实践样本。

2024年8月,未成年人阿峰在便利店参与盗窃。鉴于其系初犯、从犯且认罪认罚等情节,五华区检察院于2025年8月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然而,在考察期间,检察机关查明阿峰在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前还伙同他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导致一人轻伤二级,构成漏罪。面对“漏罪是否追诉、附条件不起诉是否维持、如何强化帮教”这三大关键问题,五华区检察院依托该院建立的“华小智”案件管理品牌,积极引入外部监督,邀请具有心理学、法律实务和教育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开展全流程、实质化监督,确保司法裁量权规范透明行使。

在漏罪追诉必要性研判环节,检察院组织了不公开听证会。人民监督员与律师、教师共同组成专业评议团队,围绕犯罪情节、悔罪表现、赔偿谅解、监护条件等方面进行逐项分析,并提出对寻衅滋事漏罪不予追诉、维持附条件不起诉、延长考察期、移送专门学校的专业意见,为案件的精准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为确保监督无死角、帮教有跟进,五华区检察院构建了“听证研判—入矫回访—期满评估”的全链条监督机制。人民监督员走进专门学校,实地查看教育设施、课程设置与管理模式,旁听法治宣讲课,跟踪评估阿峰思想行为的转变。考察期间,检察机关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帮教进展,主动接受评议。考察期满后,人民监督员参与综合评估,见证了阿峰从迷茫到遵规守纪、积极向上的转变。全程监督使得办案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帮教措施更加精准有效,教育效果更加扎实显著。

在人民监督员的专业建议与全程监督推动下,五华区检察院依法采纳监督意见,对阿峰寻衅滋事罪不予追诉,维持附条件不起诉并延长考察期,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3个月专门教育。阿峰在专门学校表现优异,顺利回归原职业院校,担任宿舍长并加入国旗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回归成长。

五华区检察院以个案办理为契机,联合区教育体育局、专门学校等部门,制定出台涉案未成年人送专门学校工作制度,明确了移送条件、审批程序、部门职责、跟踪帮教、长效回访等全流程规范,形成了可复制推广的未检专门教育工作模式,填补了辖区附条件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矫治机制的空白。

未来,五华区检察院将依托“华小智”案件管理品牌,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实质化人民监督嵌入案件审查、听证研判、帮教矫治、机制建设等关键环节,以高质效检察履职践行司法为民,以规范公正办案筑牢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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