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受案审查是确保案件在受理时“零瑕疵”,那么案件质量监管就是紧盯案件全流程的“探头”,通过质量评查等方式守好司法公正的“过程关”和“出口关”。
2025年3月,昆明市检察院案管办对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审判决中诉判不一的310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召开案件质量讲评会,对发现的实体认定、法律适用、量刑建议规范、系统操作等各类问题逐一分析。会上,该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秦云表示:“基层检察院自行开展质量评查容易浮于表面,这次案管办提级评查并进行讲评,让我们全面掌握本条线办案的趋向性问题,今后进行指导就有的放矢了。”
“通过‘案管+业务’质检体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诉判不一案件同比下降了56.28%。”昆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欧灵军介绍,昆明市检察机关年均办案量4万余件,为破解量大点多面广的案件质量监管难题,该院逐步构建“分级分层分类评查”案件质量评查方法。
2025年初,昆明市检察院案管办在办案质效分析中发现,全市普遍存在取保候审案件办案用时较长等问题,立即组织业务部门对相关案件进行提级评查,形成专项评查报告向院党组汇报。该院党组根据问题类型和性质,责成多个业务条线有针对性进行业务指导,形成全员全域质量管理合力。
同时,昆明市检察院统筹指导全市14个基层检察院,对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24个常见罪名共2988件刑事案件进行类案评查。例如,五华区检察院结合指导性案例办理经验,对盗窃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呈贡区检察院结合位于滇池流域的区位特点,对非法捕捞等涉环境资源类案件开展质量评查;富民县检察院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相关罪名开展质量评查等。全市基层检察院针对不同罪名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方面的风险点,制定办案指引10余份。
“你们牵头制定的证据指引很有意义,有利于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建议你们与行政部门共享。”云南省禄劝县检察院牵头召开非法采矿“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会议后,该县副县长谢永芳向检察机关提出“借力联动”的想法。
一年前,禄劝县检察院案管办通过办案质效分析发现非法采矿案件起诉率仅为20%,决定开展类案专项评查。针对发现的证据标准不统一、证据收集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案管办向该院党组专题汇报,提出组建非法采矿案件专业化办案团队、统一类案证据标准、推动跨部门协作等举措。循着这一解题思路,专业化办案团队迅速组建,非法采矿案件证据指引同步出台。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昆明市检察院案管办以“分级分层分类评查”机制,一体解决了案件质量评查专业性不足、标准不细、结果运用不充分的传统监管难点,充分释放监管效能,让案件质量评查真正成为司法公正的“安全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