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五华区检察院。五华区检察院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试点单位,试点工作扎实有效、成果突出,创造了具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做法,为深化推进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提供了生动丰富的实践样本。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五华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实质化开展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的要求,立足案件办理实际,提炼关键指标18项,培育了成效较好的案例5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7件。将案件范围从逮捕案件拓展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直诉案件,增设访谈环节,访谈范围涵盖办案检察官、民警等,实时校验指标精准度;检警协同联动,统一社会危险性的认定标准,从源头上减少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减少案件呈捕率,提高逮捕率,逐步推动非羁押式移送审查起诉常态化机制;抓牢“一站式办案中心提速案件优办+检调对接化解社会矛盾”等配套工作机制,助力提升试点工作成效。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持续践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和使命,进一步探索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强化检察职能,凝聚多方合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