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近年来,五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秉持“绿色、循环、低碳”理念,广泛宣传引导,把创建“节约型机关”融入日常管理、工作和生活当中,着重以完善制度体系、推行绿色办公、严控用水用电用餐浪费、深入开展教育宣传等方式,加强机关日常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常态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
节约能源资源任重而道远。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持续巩固“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不断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全力营造人人“崇尚节俭、厉行节约”的新风尚,实现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