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风采
“司法救助+”跑出检察为民“加速度”
时间:2022-12-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五华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把司法救助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把进一步深化、优化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举措之一,依法能动履职,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传递检察温度。


“司法救助+检察监督”

为了让更多符合司法救助的群众及时得到帮助,五华区检察院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业务工作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救助小组,对内、对外双向发力,不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渠道,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努力实现司法救助的常态化。

如办理的杨某某被侵害一案,发现杨某某被继兄侵害,五华区院提起撤销监护权之诉,由杨某某母亲担任监护人,并发放司法救助金人民币2万余元,为杨某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司法救助+释法说理”

针对部分信访案件,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充分释法说理,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给予司法救助,促进信访矛盾源头化解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如办理的王某某信访案,王某某不服五华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多次来访,因王某某脚摔伤行动不便,五华区检察院开展上门听证,并与司法救助工作有效衔接,最终王某某息诉息访,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司法救助+多元帮扶”

五华区检察院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时,既立足当前,解决被害人家庭经济物质上的燃眉之急;又着眼长远,拓展保障救助对象心理、生活等方面需求。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探索构建以司法救助先行、政府社会帮扶、多元化主体参与的全方位救助机制,将司法救助与创业就业、医疗健康、教育救助等社会帮扶结合起来,做到应救尽救与救急帮困双重兼顾。

如办理的彭某某司法救助案,彭某某被继父侵害,其母亲患有精神疾病,彭某某高中毕业后独自在外打工,为了使彭某某尽早回归正常生活,五华区院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联系社工对其开展心理治疗,联系昆明市妇幼保健院为其进行健康检查,联系区妇联对其开展就业帮扶。



“司法救助+未成年人”

五华区院将未成年刑事被害人作为司法救助的重点,主动依职权开展救助,帮助未成年人尽快摆脱生活困境,改善未成年人身心状况、家庭教养和社会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如办理的三名儿童被猥亵案,三名未成年被害人因被猥亵,心理蒙上阴影,线索移交控申部门后,主动邀请专业心理辅导师进行心理疏导,并将本院制作的“未检姐姐说”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宣传材料,发给每个被害人家庭,帮助其摆脱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考虑到三名未成年人家庭困难情况,主动提供法律指导、对接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派遣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最大程度争取合法权益。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使困难群众得到更全面、更深入的保护,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检察长信箱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创文明单位  树检察之德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律师预约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互动平台  
五华检察官方微博
五华检察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