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2021年度昆明市(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名单》,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名列其中,被授予“2021年省级节水型单位”荣誉称号。
五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单位具体特点,积极推进节水技术改造,把节约用水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用水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巡护和维修,杜绝“跑、冒、滴、漏”;切实加强节水宣传,以世界水日、全国节水宣传周、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节水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
下一步,五华区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倡导勤俭节约理念,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