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队伍建设
七一特辑丨检心向党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五华区检察院两名同志被云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
时间:2024-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浩瀚的星空下,每一颗星星都闪烁着光芒,犹如点点火星,汇聚成燎原之势,照亮前行的道路。在五华检察事业的征程上,同样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检察实践贡献力量。



吴莹


五华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云南省检察机关2024年度控告申诉业务竞赛第一名,2024年7月被云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她始终坚守入党初心,忠诚履职,积极践行“为人民司法”理念,帮助多名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解决因案致贫、返贫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深刻内涵。





吴云峰


五华区检察院机关第二党支部书记、第一检察部主任,办理并撰写的案例入选最高检第五十二批指导性案例,2024年7月被云南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她始终坚守入党初心,敢于创新,积极投身检察改革的前沿阵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不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如我在诉”的理念,用心用情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莹莹之光,可以漫天。吴莹、吴云峰这两名同志是五华区检察院优秀党员的代表,这份荣誉,不仅是对他们个人的肯定,更是对五华区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的鼓舞和激励。新时代新征程,五华区检察院将以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举措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检察职能 检察长信箱
 
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云南
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创文明单位  树检察之德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
律师预约平台
案件信息公开
互动平台  
五华检察官方微博
五华检察官方微信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